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会绿色环保委员会文件
建文绿环委字[2016]10号
关于开展“绿色(环保)建材产品、标识使用”
暨“全国绿色建筑用材合格供应商”评估工作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了严格执行<<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>>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;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(国发办【2013】1号)文件,落实国家发改委、住建部两部委的《绿色建筑行动方案》和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》,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,大力发展绿色建材,促进城镇绿色建筑的发展,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,切实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、循环、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。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会绿色环保委员会决定开展“2016年绿色(环保)建材产品、标识使用”暨“全国绿色建筑用材合格供应商”评估工作。
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会成立于2006年,得到国家建设部(建办人函[2005]414号)、国家文化部(文服函[2005]35号)支持和同意,并得到国家民政部(民函[2006]90号)正式批准,依法登记成立的国家一级协会。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会绿色环保委员会是负责协调、指导、推动、实施建筑和建材领域高技术绿色环保产业化工作的委员会(简称中国绿色环保委员会)。
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征选条件:(1)符合国家环保产业发展方向,企业经营状况良好。(2)企业注重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,产品科技含量高,市场占有率较大,具有较高的用户满意度和品牌知名度。(3)近两年产品质量稳定合格,无重大质量事故。(4)企业严格按照行业、国家、国际先进标准生产,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、售后服务体系。
二、征选程序:企业提交报名表、营业执照副本、质检报告、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复印件、企业和产品近年来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等,经审查合格,纳入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会绿色环保委员会会员单位,提供相关服务。
三、相关服务:
1、为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《绿色(环保)建材产品》和《全国绿色建筑用材合格供应商》的证书和牌匾,企业可以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宣传推广。
2、在中国绿色环保产业网、国家级杂志、报刊进行宣传推介。
3、经审核合格企业汇总后编辑成册,上报国家发改委、住建部等政府部门,并免费赠送有关政府采购部门。
4、优先参加本委员会举办的各类活动,如:科技交流、学术交流、专业培训、研讨会、论坛会、博览会、产品推广、成果推广、评先表彰等。
5、向全国建筑设计施工单位、装饰装修单位、房地产开发商、建材市场、建材经销商推荐;向新农村建设项目、政府采购项目、大型建筑工程项目、房地产开发建材采购招投标项目推荐。
6、帮助企业办理产品质量检验报告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(GB/T28001)、节水认证、十环认证等认证证书
联系电话:010-57811561 传真:010-57811561
联 系 人:刘老师
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会绿色环保委员会
二0一六年二月